关于开展2022-2023年

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通知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体旅游局)、苏州工业园区宣传统战部高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各直属(托管)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足球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为指导,全面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更加广泛、深入、健康发展为提高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竞技水平,扩大足球人口青少年足球联赛方案,现将我市2022-2023年度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

1、校内竞赛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具有校园足球特色的学校开展校内班级足球联赛。

2、赛区阶段(2023年1月-2月):各赛区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3、决赛阶段(2023年2月-5月)。

二、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 各赛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的重要性,把开展足球联赛活动作为活跃学生课外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广泛开展。 制定团组织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团活动。

2、精心组织。 各校园足球专科学校、赛区要引导班级、学校组建足球队,充分利用体育课和阳光体育活动时间开展训练,动员各班级、学校广泛参与,保证参与广度。班级和学校的联赛活动及比赛次数。 做好参加赛区和市决赛的选拔队伍工作,提交学校和赛区比赛的总结、赛程表和成绩簿。

3、确保安全。 各学校、赛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时,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身体因素、场地设备等,因地制宜地开展。 联赛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赛事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联赛活动顺利开展。

4、加强宣传。 各学校、赛区要加强宣传,组织参赛班级和学校利用队名、队徽、队旗等团队文化氛围营造活动,充分调动学生、教师、家长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校园的积极性足球活动,及时宣传报道联赛的发展情况和活动​​中出现的积极典型,营造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2-2023年度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总则

2.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报名表

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体育局

2022 年 11 月 22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2023年苏州市

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总则

主办单位: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级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

比赛时间:2022年10月-2023年5月

比赛地点:待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联赛的宗旨是促进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更加广泛、深入、健康发展,提高青少年校园足球竞技水平,扩大足球人口。

第二条 2022-2023年度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

第三条 联赛名称为“2022-2023年度苏州***赛区市(区)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比赛。

第四条 决赛由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管理,预赛由市、区主办单位组织管理。

第二章 资格、注册、资格审查

第五条 资格

(一)运动队

运动队由参加比赛的各校在校学生组成。

(二)运动员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在校学生。

第六条 登记

(一)报名参加运动队,须准确填写以下内容(附件2):

1.运动队名称(学校全名+队名,统一制服)

2、运动员姓名及照片(六个月内拍摄的一寸白底证件照)

3.运动员的球衣号码

注:每队必须有自己的队旗(尺寸:3号旗)

上述内容必须准确印制在今年各级校园足球联赛的赛程本上。

(二)校园足球联赛实行一次性报名,各运动队报名人数须按照竞赛规定进行报名。

(三)报名运动员年龄按团体报名。

(四)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次比赛期间不得更换。 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五)今年预赛、决赛期间,注册运动员只能代表原报名参赛的学校参赛,不得代表其他学校运动队参赛。

(六)报名运动员须持有具有健康检查资质的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证明其在比赛期间健康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效。 若参赛队员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须将材料复印件连同报名信息一起提交给当地组委会。

(七)进入决赛的运动队,各队须指定一名作风督导员(领队可兼任),担任学校领导,负责运动队参赛期间的作风纪律管理工作。

第七条 资格审查

(一)预赛阶段青少年足球联赛方案,运动员必须提交预赛组委会确认的参赛证明供审核,否则不予参赛。

(二)决赛阶段,运动队须出示参加预赛时的名次簿、成绩簿、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打印的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照片上)、县(区)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报组委会审核。 证件不齐全或者不符的,不得参加。 同时,球员在赛前必须接受对方球队风格监督员的检查。

第三章 竞赛办法

第八条 比赛场地

(一)预赛地点由当地主办方确定。

(二)决赛地点由竞赛组委会按照相关程序选定。

第九条 分区

区级比赛共分为十一个赛区:张家港赛区、常熟赛区、昆山赛区、太仓赛区、吴中赛区、吴江赛区、相城赛区、苏州赛区、工业园区赛区、高——科技赛区、市级赛区。

第十条 竞赛规则

(一)预赛以周中和周末的主客场比赛为主。 比赛时间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 参赛球队原则上不少于8支,比赛场次原则上不少于16场。 预赛规则参照决赛规则。

(二)决赛比赛规则(详见第四章)。

第四章 决赛竞赛规则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2月至5月

(二)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2. 资格

(一)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男子、女子)组

上届总决赛前六名(如无参赛者,则按顺序填满)及本年度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各市、区第一名(如为上届总决赛前六名,则为会按顺序填写),A队共16人。

(二)小学A、B(男女)组

1、各赛区前两名即可报名参赛;

2、上届比赛各组别成绩最好、最差的赛区,本次比赛分别多出一个名次、少一个名次。 (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并且是同一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 入学满12个月,高中一年级、初中一年级运动员除外。 运动员转学时间等信息以省学籍管理系统为准。

3. 参赛年龄

(一)高中组

2004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二)初中组

2007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三)小学组

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A组运动员。

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B组运动员。

4. 登记及报到

(一)申请人数

各运动队每队可设领队1名(必须为校级领导)、教练员1名、工作人员1名。 高中男子组和初中男子组可报名18名运动员,高中女子组、初中女子组和小学组可报名14名运动员。 赛区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报名人员必须包含在报名名单中。

(二)参赛教练员须取得以下资质之一:具有中国足协E级及以上(含E级)证书(2023-2024年总决赛须具备D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过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科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拥有江苏省及以上青少年足球外聘辅导员证书(含青少年级)。

(三)报名表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名额未满的,不得追加报名。

(4)报名时必须填写运动员的学号,比赛时将通过学籍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五)各参赛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按规定格式打印),对运动员进行全面体检,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并加盖参赛队公章。参与单位。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弃权。

5. 注册

(一)日期、地点

各参赛队应按照补充通知要求按时到赛区报到。 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报到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学生证打印件(照片上加盖学校公章)、县级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人身意外伤害证明保险政策。 组委会将核实。 材料不齐全或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2、运动队在比赛期间违反竞赛相关纪律规定、社会保障管理规定、体育竞赛资格等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3、参赛队伍应按时报名。 未登记的,应当及时说明情况,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4、报名时须携带队旗(3号旗),旗杆由组委会提供。

六、竞赛方式

(一)高中男子组、初中男子组采用11人制、5号球; 高中女子组、初中女子组和小学A组采用8人制,1号位。 5球; 小学B组采用8人制,1号位。 4球。 。

(2)参赛队伍以抽签方式分组,第一阶段进行单循环积分争夺; 第二阶段,按照组内先避、同组先避的原则青少年足球联赛方案,抽签确定每组前两名球队的排名。

七、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批准的最新《足球比赛规则》

(二)贯彻落实《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分规定》

(三)比赛时间:11人制高中男子组、初中男子组70分钟(上半场、下半场各35分钟); 高中女子队、初中女子队8人制比赛60分钟(上半场、下半场各30分钟); 小学A组8人制比赛50分钟(上半场、下半场各25分钟); 小学B组8人制比赛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

(四)小组赛排名的确定方法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胜者得3分,负者得0分; 如果平局,将通过点球决出胜负。 胜一场得2分,输一场得1分。

2、积分多者排名第一。

3、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以下条件排名:

(1)积分相同的队伍,相互比赛积分多的排名靠前;

(2)如仍平局,则通过抽签决定名次。

(5) 每场比赛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完整的球员和替补名单提交给第四官员。 11人制比赛可注册11名首发球员和7名替补球员,其中5名可被替换。 8人制比赛可登记8名首发球员和6名替补球员,其中5名可被替换。 赛前未填写信息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比赛,被替换的运动员也不允许重新入场。

(6)球员吃到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动停赛下一场比赛(赛区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除外)。 小组赛的红黄牌将带入跨轮比赛。

(七)11人制比赛中,每队上场人数不足7人的; 在8人制比赛中,如果某队上场人数少于5人,比赛将暂停,该队将被视为输掉比赛。 如果弃权,则对手以 3:0 获胜。 比赛过程中如比分超过3:0,以现场比分为准。

(8)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比赛中断,比赛将自动推迟或暂停30分钟,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方可开始或重新开始比赛,除非裁判认为比赛可以进行尽早开始或重新启动。 若经大会组委会努力仍无法恢复比赛,且当时比赛结果有效的,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选择其他场地进行补赛时间(包括点球)。 若24小时内未能补赛,组委会保留最终决定权。 恢复比赛的具体要求按照以下规则执行:

暂停的比赛恢复时,起始时间从暂停时开始计算;

比赛恢复时,场上球员和替补球员应当与暂停前相同;

不得更换其他替补球员或将其添加到球队名单中;

比赛暂停前和恢复后,换人名额不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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